井冈山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014-06-25 08:24: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高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发展大局,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及内容
第二条 坚持 “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定量化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作风、职责履行、工作绩效三个方面。具体内容有:
(一)思想、工作作风
1、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的学习、领会、贯彻情况。
2、思想政治的教育情况。及时宣传党的政策方针,组织召开相关主题班会加以传达落实。
3、品德修养,师德师风情况。
4、密切联系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职责履行情况
1、日常工作职责履行状况。有制度,有措施,工作到岗到位,能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特殊工作职责履行状况。对贫困生、心理障碍学生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
3、突发事件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三)工作绩效
1、对学生的熟悉情况。
2、集体、学生个人获奖情况。
3、辅导员本人获奖情况。
4、集体、个人违纪、学生违纪情况。
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方式
第四条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全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人事处、计财处、团委、招就处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工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各学院相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生科、团委、教务科的有关老师和学院领导,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具体负责组织对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 辅导员考核实行自评、学院考核、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自评占20%、学院占50%、学生评价占30%。
第四章 考核的时间及程序
第七条 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每年的6月份布置并启动该学年具体考核工作,9月份完成。各学院将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签署意见后交学校人事部门存档。
第八条 辅导员考核按照个人自评、学院考评、学生评价、学院汇总、学校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各学院自行保存好考核的具体档案材料,以备核查。
第九条 个人自评。辅导员对照考核的内容和参考标准,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井冈山大学辅导员考核自评表》,自评等级得分,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的自评材料。
第十条 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进行考核。根据《井冈山大学辅导员考核(学院考核)表》的标准认真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表上注明考核结果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学生评价。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从辅导员所带学生中任意抽取60%左右的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井冈山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表》。
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部(处)将全校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报校党委会审定并发文表彰。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
第十三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60分以下,不含60分)三个等级。优秀辅导员的比例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20%,各学院按考评结果排名推荐优秀辅导员名单。
第十四条 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秀。
1、辅导员本人无故缺席辅导员会议1次以上(含1次)或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集体活动1次以上者;
2、辅导员本人全年累计因私请假时间15天以上者;
3、所带班级学生有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或学生违纪率超过学院平均违纪率者;
第十五条 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评为不称职。
1、辅导员本人有违法违纪现象者。
2、因辅导员本人造成自己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者或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重大(紧急)任务一次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3、所带班级中有学生因疏于教育导致发生群体事件或严重违纪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4、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辅导员本人无故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参与妥善处理者,或故意隐瞒事实、偏袒包庇违法违纪同学,不及时报告、协助处理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4、因工作疏忽失职造成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者;
5、在学生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填写人事年度考核表后由学院及学工部(处)签署意见交人事部门存档。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参评学校优秀辅导员,参评全省、全国优秀辅导员者必须为学校优秀辅导员。学校对优秀辅导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在职称的评审晋升以及提拔使用上给予政策倾斜,按学校规定优先推荐考硕考博、进修学习。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限期整改,个人写出整改措施,学校扣除该辅导员考核期内辅导员津贴总数的20%;第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全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扣除该辅导员考核期内辅导员津贴总数的40%,并按有关人事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辅导员的考核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后附考核参考标准),报学校批准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表2:
井冈山大学辅导员考核(学院考核)表
学院(班级): 被考核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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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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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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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作风(20分) |
1 |
坚持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有笔记 (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的各种培训学习) |
5 |
|
无故缺席1次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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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主动性高 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 |
5 |
|
有学生投诉属实者扣2分/人次 |
|
|
3 |
举止文明,行为端庄,穿着整洁大方 |
5 |
|
工作场所穿拖鞋、短裤背心者得扣2分 |
|
|
4 |
定期深入学生中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 |
5 |
|
|
|
|
职责履行情况(60分) |
1 |
正确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设计大学生涯和职业生涯 |
5 |
|
有计划、过程及总结为满分。 |
|
2 |
与学生经常性谈心谈话,有记录 |
5 |
|
30%以上满分 |
|
|
3 |
及时正确引导学生,化解学生矛盾冲突,掌握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情况。认真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维护学校稳定和安全 |
7 |
|
违纪率高于学院违纪率者或发生重大事件得0分 |
|
|
4 |
客观公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贫困生资助工作,建立了贫困生档案 |
6 |
|
延误工作酌情扣分 |
|
|
5 |
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就业服务信息,有计划和记录 |
4 |
|
|
|
|
6 |
组织召开形势政策主题教育班会,有记录。每班每个学期2次以上 |
5 |
|
每班1次没有得0分 |
|
|
7 |
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席会1次以上,制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措施 |
5 |
|
无方案措施酌情扣分 |
|
|
8 |
正确指导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有工作记录。党员和学生干部素质高,工作得力 |
5 |
|
党员、学生干部违纪者酌情扣分 |
|
|
9 |
每学期每个班级每门课程要随堂听课1次以上,有记录,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 |
5 |
|
每少1次扣1分 |
|
|
10 |
坚持到学生宿舍办公,熟悉学生住宿情况,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
6 |
|
未到学生宿舍下班得0分 |
|
|
11 |
做好学生征兵及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
2 |
|
|
|
|
12 |
每学期坚持写好一篇思政教育或与学生管理工作有关的论文 |
3 |
|
核心期刊5分,省级3分 |
|
|
工作绩效 (20分) |
1 |
能熟练掌握班级学生的信息 |
4 |
|
|
|
2 |
获院级集体奖励4次以上者满分 |
2 |
|
每次0.5分 |
|
|
3 |
班级获校级集体奖励2次以上者 |
2 |
|
每次1分 |
|
|
|
班级获省级以上集体奖励1次以上者 |
3 |
|
最高3分 |
|
|
4 |
所带班级学生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不在此例) |
2 |
|
|
|
|
5 |
所带班级学生个人获国家级奖励,1人次以上满分 |
2 |
|
|
|
|
6 |
个人获校级以上奖励者 |
2 |
|
|
|
|
7 |
学生违纪率(无违纪学生者得满分,以此类推) |
3 |
|
高于学院违纪率得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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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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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表3:
井冈山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表
学院(班级): 被考核者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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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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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标准 |
|
|
|
|
思想作风(20分) |
1 |
政治过硬,思想先进,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
5 |
|
有过激言行者扣2分 |
|
2 |
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主动性、积极性高 |
5 |
|
可酌情扣分 |
|
|
3 |
举止文明,谈吐得体,行为端庄,穿着整洁大方(有不文明言行者适当扣分) |
5 |
|
工作场所穿拖鞋、短裤背心者得扣2分 |
|
|
4 |
定期深入学生中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 |
5 |
|
从不关心学生者不得分 |
|
|
职责履行情况(60分) |
1 |
正确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设计大学生涯和职业生涯,有具体活动内容 |
5 |
|
有计划、过程及总结为满分。 |
|
2 |
与学生经常性谈心谈话,有记录,谈话面较广 |
5 |
|
30%以上满分 |
|
|
3 |
及时正确引导学生,化解学生矛盾冲突,掌握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情况。认真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维护学校稳定和安全 |
7 |
|
违纪率高于学院违纪率者或发生重大事件得0分 |
|
|
4 |
客观公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贫困生资助工作,建立了贫困生档案 |
6 |
|
不公正客观、工作不力酌情扣分 |
|
|
5 |
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就业服务信息,有计划和记录 |
4 |
|
未开展不得分 |
|
|
6 |
组织召开形势政策主题教育班会,有记录。每班每个学期2次以上 |
5 |
|
每班1次没有得0分 |
|
|
7 |
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席会,制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措施,解决学生的学习问题 |
5 |
|
无方案措施酌情扣分 |
|
|
8 |
正确指导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有工作记录。党员和学生干部素质高,工作得力 |
5 |
|
有党员、学生干部违纪酌情扣分 |
|
|
9 |
每学期每个班级每门课程随堂听课1次以上,有记录,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 |
5 |
|
每少1次扣1分 |
|
|
10 |
坚持到学生宿舍办公,熟悉学生住宿情况,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
6 |
|
未到学生宿舍下班得0分 |
|
|
11 |
做好学生征兵及其它学生管理工作 |
2 |
|
|
|
|
12 |
工作方式方法科学合理,有特色,同学评价好 |
3 |
|
|
|
|
工作绩效 (20分) |
1 |
能熟练掌握班级学生的信息 |
6 |
|
|
|
2 |
所带班级获院级集体奖励4次以上者满分 |
2 |
|
每次0.5分 |
|
|
3 |
所带班级获校级集体奖励2次以上者 |
2 |
|
每次1分 |
|
|
|
班级获省级以上集体奖励1次以上者 |
3 |
|
最高3分 |
|
|
4 |
所带班级学生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不在此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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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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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所带班级学生个人获国家级奖励,1人次以上满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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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
||||
井冈山大学辅导员学年考核表( — 学年)
学院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所带学生情况(专业班级、人数)
本
人
工
作
小
结
学
生
评
议
结
果
召集人:
年 月 日
学
院
考
核
意
见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学
校
考
核
意
见
组长:
年 月 日
学
校
审
定
结
果
盖 章:
年 月 日



